2021年二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
截止时间: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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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一)规上制造业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2021年二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且产值较2019年二季度增长10%以上;
  2. 2021年二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二季度增量达20万千瓦时以上,其中“三高”企业增量达10万千瓦时以上。
 
  (二)新建项目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新建项目投产并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2021年二季度工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2019年二季度产值为0的,二季度工业用电量达到50万千瓦时以上。
支持方式
  (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2021年二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二季度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助,其中属于2021年“三高”制造业企业的,按企业2021年二季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助。
  (二)对符合条件的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新建项目,按企业2021年二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补助。
  (三)单家企业补助每季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季度补助金额低于1万元以下的不予补助。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通知本辖区内符合产值增长条件的企业(点击下载)填写《2021年二季度用电量明细表》(点击下载),于9月30日前向各区国网厦门供部门确认二季度用电增量。
  (二)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将核定的企业二季度用电增量数据报市工信局(点击下载)。
  (三)市工信局根据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报送的数据核算补助金额,经相关流程审批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
  (四)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i厦门(http://ixm.gov.cn)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2021年二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填写并打印收款收据,送市工信局运行处。
联系方式
  1. 各区供电部门:思明魏铭淋13806076024、湖里杨丽玉15985869477、集美林育国13600904674、海沧杨福志13779949468、同安施祝福13850021197、翔安李霖13850028668。
  2. 市工信局:郑爱华2896762、王冬苗2896766。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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