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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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上制造业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2021年二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且产值较2019年二季度增长10%以上;
2. 2021年二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二季度增量达20万千瓦时以上,其中“三高”企业增量达10万千瓦时以上。
(二)新建项目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新建项目投产并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2021年二季度工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2019年二季度产值为0的,二季度工业用电量达到50万千瓦时以上。
- 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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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2021年二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二季度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助,其中属于2021年“三高”制造业企业的,按企业2021年二季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助。
(二)对符合条件的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新建项目,按企业2021年二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补助。
(三)单家企业补助每季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季度补助金额低于1万元以下的不予补助。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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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通知本辖区内符合产值增长条件的企业(
点击下载)填写《2021年二季度用电量明细表》(
点击下载),于9月30日前向各区国网厦门供部门确认二季度用电增量。
(二)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将核定的企业二季度用电增量数据报市工信局(
点击下载)。
(三)市工信局根据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报送的数据核算补助金额,经相关流程审批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
(四)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i厦门(http://ixm.gov.cn)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2021年二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填写并打印收款收据,送市工信局运行处。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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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区供电部门:思明魏铭淋13806076024、湖里杨丽玉15985869477、集美林育国13600904674、海沧杨福志13779949468、同安施祝福13850021197、翔安李霖13850028668。
2. 市工信局:郑爱华2896762、王冬苗2896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