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
截止时间: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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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解决方案须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http://mit-imps.com)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四)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五)申报材料中,场景描述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每个场景字数请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说明。
  (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七)先行区申报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开展。
申报材料及方式

  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于2021年11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胶装一式三份)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mgxjszc@xm.gov.cn)报送至厦门市工信局创新发展处(快递只接受EMS)。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跃宗   电话:0592-2896869
  地  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20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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