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及审核流程
1.企业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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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视情况组织现场调研;
4.市科技局确定拟奖励名单并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予以拨付奖励资金。
二、申报材料
1.厦门市“三高”企业孵化培育高企奖励申请表;
2.申报企业、孵化公司的企业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企业、孵化企业的企业商事主体公示信息登记备案信息中“基本信息”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在近一年名称变更的须附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通知书);
4.申报企业、孵化企业2018-2020年度有关财务数据证明材料(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纳税申报表等复印件);
5.申报企业有关孵化管理和激励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申报企业对孵化企业提供支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孵化企业的研发实力、创新能力、产品(服务)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报企业、孵化企业其他相关实力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