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截止时间: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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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已办理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并同时按规定在我市软件业统计直报系统填报数据。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企业主营业务为软硬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动漫游戏设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平台运营、数据分析处理、工业软件等。
  (五)对于企业总部在本市的集团型公司,按合并报表计算,统一以在厦母公司名义进行申报。
  (六)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实缴税收1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原则上不低于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速(14%)。
支持方式
  在经认定的“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就业的各类人才,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办理落户(软件类全资子公司参照母公司享受)。
  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见《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申请的通知》(网站地址:http://gxj.xm.gov.cn/zwgk/rjfwy/201804/t20180408_1869079.htm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表(点击下载)。
  (二)企业2018—2020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税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起至今的材料。
  (三)企业获得的荣誉(上一年度)或资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点击下载)。
  以上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于6月18日前发送至收件邮箱(申报表同时提供pdf和word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备查。
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数字经济发展处)
  电话:2896586
  (二)材料预审
  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电话:2136048,2031328
  电子邮箱:ljq@xmsia.cn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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