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报
1. 登陆“i厦门服务平台”(网址:http://ixm.xm.gov.cn);
2. 注册法人账号并登陆;
3. 先后点击:“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立即访问-登陆法人账号-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
4. 针对拟报送项目类型,选择“循环经济项目”进行报送;
5. 填报完成,点击“提交”上报。
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页面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二)纸质材料提交
申报系统将在5个工作日内显示预审结果。待系统提示预审通过并提醒“送交纸质件”后,企业方可提交纸质件。企业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交:
1. 封面和目录;
2. 2021年市级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 项目实施概况: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估算说明;项目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非改造项目仅需提供现有情况照片)。
4. 固定资产投资明细清单
5.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证明);
6. 固定资产投资清单中财务凭证(按清单目录顺序装订);
7. 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专利证书、产品质量证书、认证证书、企业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企业认为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等)。
8. 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
(三)申报时间
1.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周二)。
2. 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截止日期:2021年9月6日(周一)。
3. 申报单位的《2021年市级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项目实施概况》、《固定资产投资明细清单》三项可编辑的电子版于8月31日前发至邮箱xmgxjjnc@x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