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第一批厦门市医工结合指导性项目申报
截止时间: 2021-03-05

摘要
给予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编号,企业自筹项目所需经费,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临床试验服务,经费按各医疗机构药物临床研究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主要申报条件
  一、 项目类型
  医工结合指导性项目:给予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编号,企业自筹项目所需经费,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临床试验服务,经费按各医疗机构药物临床研究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具体项目由企业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管理和验收。
  二、申报要求
  1.各医疗机构作为牵头申报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并汇总填报申报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报送至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社会科技处;
  2.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临床试验资质;
  3.医工结合指导性项目不限项目数量; 
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2021年3月5日
  咨询电话:厦门市科技局社会科技处 2051656。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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