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险费、担保费、评估费及利息补贴资金。
主要申报条件
(一)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补贴
1.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划分;
2.2020年3月1日—2020年7月31日期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已实际放款。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1.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之间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已还清贷款的项目;
贴息针对不高于基准利率30%的部分,且同一笔贷款项目未获得过政府(包括国家、省、市、区级)财政同类资金补贴,企业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支持方式
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
支持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专利和商标)进行质押融资,对企业以专利、商标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在还本付息后可申请财政贴息,贴息比例最高60%,每家企业每年度享受贴息总额最高可达到30万元。
对中小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专利和商标)贷款实际发生的保险费、担保费、评估费按照贷款金额*1.5%/年、1.0%/年和0.5%/年补贴,单笔业务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7.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一)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补贴
1.《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费用补贴申请表》;
2.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4.银行发放贷款凭证复印件;
5.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相关付款凭证复印件;
6.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相关发票复印件;
7.评估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1.《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申请表》;
2. 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 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4. 银行发放贷款凭证复印件;
5. 银行还贷凭证;
6.利息支出凭证;
7.评估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登陆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mipop.com(企业务必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陆),确认平台信息无误并根据提示补充材料上传后在线提交申请。
若有操作问题或信息有误,请及时反馈,平台联系电话3576688。
网上初审通过后纸质申请文件报送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材料应按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联系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万莉
联系电话: 2215976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1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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