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和提质增效五条措施扶持资金
截止时间: 2020-11-20

摘要
支持五项扶持资金申报:厂房租金补助、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奖励、列入规上企业培育库奖励、上云补贴、规避出口风险补助。
主要申报条件

  扶持资金适用对象为工商注册及统计、税收归属地在翔安区(不含火炬翔安产业区)的企业。

支持方式
  一、厂房租金补助
  对我区2019年“三高”工业企业及2019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当年租用厂房的租金补助。其中2019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5%(含)至10%的规上工业企业租金补助比例为15%;2019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及“三高”工业企业租金补助比例为30%。厂房租金每平方米不超过30元,低于30元的按实际租金计算,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二、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奖励
  对2018年、2019年首次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纳统年度给予奖励10万元,纳统之后第二年工业产值继续保持10%以上增长的,再给予奖励10万元
 
  三、列入规上企业培育库奖励
  对2019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不包含已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上云补贴
  助力企业使用云上的数据服务、平台服务或软件服务(DaaS、PaaS或SssS),提高企业研发设计与生产管理效率,加快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步伐。对新使用该类云服务的工业企业,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再对其2019年上云费用的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五、规避出口风险补助
  鼓励工业企业积极采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开拓国际市场,防范出口收汇风险。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工业企业,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2019年保费的30%补助。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厂房租金补助
  1、翔安区厂房租金补助申报表;
  2、2019年、2018年统计年报表(统计直报系统2019年为B103-1或-2,2018年为B603-1或-2)。
  3、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含承租面积、单价、总金额,附产权证明材料)、租赁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二、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奖励
  1、翔安区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奖励申报表;
  2、2019年、2018年统计年报表(统计直报系统2019年为B103-1或-2,2018年为B603-1或-2)。
 
  三、列入规上企业培育库奖励
  1、翔安区列入规上企业培育库申报表;
  2、经税务局盖章确认的2019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申报表、A000000表、A100000表)。
 
  四、上云补贴
  1、翔安区上云补贴申报表;
  2、企业申报市工信局补贴的申请表、获得市工信局补贴的文件、附件页及补贴经费到账凭证。
 
  五、规避出口风险补助
  1、翔安区规避出口风险补助申报表;
  2、企业获得市级补助的证明及补贴经费到账凭证、承保公司确认证明。
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请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区工信局。
  地址:翔安区政府8号楼411室
  电话:7880521。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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