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专项资金支持具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体育项目的银行贷款、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体育赛事、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体育技能培训、开发新兴运动休闲项目、智慧体育、体育旅游、体育宣传推广活动等项目。
主要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要求
2020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项目完成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未获得补助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继续申报本年度厦门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一)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未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三)积极配合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各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资金申报、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
(四)符合申报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企业或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或补助
1. 有偷、漏税等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2. 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3. 知识产权、所有权、承办权等有争议的;
4. 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
5. 产生较大不良社会影响情况的。
6. 申报项目存在重大法律纠纷的。
7. 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
8. 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9. 近2个年度获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存在整改事项且被通报的。
10. 近2年内有环境保护不良信用记录,且未采取切实有效改正举措的。
11. 因违法行为被禁止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
支持方式
1、被评为国家级、福建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或项目,国家、省里没有给予奖励的,市里参照国家、省级标准予以奖励。
2、银行贷款贴息补助:贴息补助金额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息的30%,累计贴息期最高不超过36个月,单个项目贴息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不享受贴息补助。
3、体育赛事补助:国际甲级赛事首次举办补助不超过200万元;第二届举办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第三届举办补助不超过50万元。国际乙级赛事首次举办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第二届举办补助不超过50万元。全国及海峡两岸传统特色赛事首次举办补助不超过50万元;第二届举办补助不超过30万元。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补助,属于奥运比赛项目的,分别给予俱乐部第一名100万元、第二名50万元、第三名30万元的补助;属于非奥运比赛项目的,分别给予俱乐部第一名50万元、第二名30万元、第三名10万元的补助。
4、举办体育展会补助:厦门市企业或协会在厦组织举办体育展会的,由会展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展会补助,专项资金按照展会补助50%的标准给予行业扶持。
5、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补助:体育场馆建设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体育场馆运营给予不超过年度经营收入10%的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6、体育技能培训补助:受国家体育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委托和认可进行认证培训,并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照培训经费的20%给予补助;对受省、市体育局及各省项目管理中心委托和认可进行认证培训,并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照培训经费的10%给予补助。
7、开发新兴运动休闲、智慧体育、体育旅游等项目被评为国家级、福建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或项目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的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国家、省里已给予奖励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补足。
8、体育宣传推广活动被评为国家级、福建省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国家、省里已给予奖励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补足。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单位应按自照愿申报的原则,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准备好申报材料,进行自检达到基本条件后向所在辖区文旅局(体育局)提交申请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 厦门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点击下载 );
2. 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单位机构证明复印 件、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已投入资金明细表或项目支出的票据凭证等项目执行情况相关材料(如:项目执行过程文字记录资料、图片、视频,或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执行情况的佐证资料 等);
3. 企业近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和税审报告;
4. 有获得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应提供同级财政部门的证明材料;
5. 其他能够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6. 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5份,并提供电子版。
申报单位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可就有关事宜咨询市体育产业服务工作站,由其提供相关协助(联系人:陈晓萃电话:0592-7181758,邮箱:670657595@qq.com)
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
(二)申报地点:各区文旅局(体育局)
市体育局产业处联系人:卓云纾 联系电话:0592-5114853 电子邮箱:30407123@qq.com
思明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郑明玮 联系电话:5886432
湖里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钟秀梅 联系电话:5722747
集美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曾凡瑜 联系电话:6100310
海沧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钟少文 联系电话:6807665
同安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陈明亮 联系电话:7026374
翔安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杨燕琼 联系电话:709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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