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登陆“i厦门(http://www.ixm.gov.cn)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厦门市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选择需申报的展会项目,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的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2. 送交纸质件: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醒“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登陆系统打印相关材料并提交纸质件,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
申报资料(1式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一)厦门市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下载打印盖章);
(二)展会经贸成果统计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下载打印盖章);
(三)与展会主办单位(官方授权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参展展位确认书(上传扫描件);
(四)展位费发票(发票联)(上传扫描件);
(五)展位费的缴交支付凭证(上传扫描件);
(六)参展展位实际展示图片1-2张(展位楣板或显著位置需体现厦门参展企业全称)。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每场展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提交纸质材料,为避免企业集中交件造成拥堵、等待时间过长,项目审核通过后,在审核意见栏会为企业指定交件时间和地点,请企业认真查看,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交件,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