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申报
截止时间: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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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经合法登记的、与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实训相关的在厦职业院校、相关培训机构以及在厦从事经营活动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可申请认定厦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实训基地)。
主要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经合法登记的、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实训相关的在厦各职业院校、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相关培训机构。
二、基础条件:
(一)较完整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实训及生活配套等功能区域,保证学生实训期间的住宿、就餐及交通等需求;
(二)较完善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和后勤管理等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配备相关管理人员,保证学生实训活动的开展和日常生活的安全。申报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包括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考核管理制度、学生意见反馈机制和学生投诉处理流程。
三、实训条件:
(一)配备满足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实训要求的师资力量。 各专业实训指导教师不少于4人,其中“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50%,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不少于1人;应聘请企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或社会能工巧匠(具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担任兼职实训指导教师。专业教师与本专业学生之比不低于1:40;
(二)实训条件。实训场地建筑面积能够满足专业实训需要, 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每个专业有不少于60个工位的专用实训场所。各专业实训设备总值在100万元以上,能满足学生独立操作的教学要求。实训基地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规范,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和安全、环保要求;
(三)实训内容必须遵循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创新能力。应引入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管理模式,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技术规程、质量管理标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体系以及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等。在实训大纲的设计方面,应与职业院校教学内容形成互补,具备有效的实训效果评估措施与机制。在实训内容方面,应以成熟、有代表性的案例为主,围绕原创动漫、文化创意、嵌入式软件、系统开发、软件运营服务(SaaS)、呼叫中心 等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行业相关的技能培训展开,并提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真实或模拟工作场景,通过各类主题活动为学生提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工作经验;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开发实践教学新课程,编写实训教材,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在培训项目方面,重点开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急需的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的储备人才培训、 根据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为承接业务而进行的人才定制培训、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人员业务技术能力的入职培训和在职提升培训、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资质认证知识和人才的国际资质认证培训以及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及相关知识产权培训以及其它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相关知 识培训;
(四)完善实训教学的质量检查、监督、保障体系。有标准的考核评估体系,通过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行业知识三个层面对完成实训内容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确保实训效果;
(五)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多的校企合作资源,在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教学方面联合院校和企业进行紧密合作并形成长期合作项目。通过完善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推荐 机制,为学生后续实习与就业提供信息和便利条件并建立长期的人才职业发展跟踪体系;
(六)培训规模应该达到培训周期3个月以上,连续两年培训人数在500人次以上;或培训周期半年以上,连续两年培训人数200人以上。并适应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人才要求,培训人才从事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的比率在50%及以上。
支持方式
经认定为厦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的,在厦门服务外包网上予以公布,并授予“厦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牌子。
厦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经认定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有效期两年,每两年复审一次。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2020年“厦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由厦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认定小组组织评审,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分工负责管理。
(二)申请单位根据厦教职〔2016〕19号文件的认定条件要求,于2020年8月14日前向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各主管部门联系人邮箱。有关高校、中职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报市教育局,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报市商务局,在厦各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
(三)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初审结果上报厦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认定小组,认定小组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厦门市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联系方式
厦门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李思芹,电话:2855877,邮箱:1052059960@qq.com;
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毛媛媛,电话:2667856,邮箱:xmsjshd@sina.com;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宋建祠,电话:5399220,邮箱:xmrszpc059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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