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扶持我市经批准建设的技术研发平台成功引进并实际进驻工作的“海纳百川”人才奖励补助。每成功引进一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奖励该平台10万元;每成功引进一名省“百人计划”人才,奖励5万元;每成功引进一名市级“双百计划”人才,奖励4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一)经批准建设的技术研发平台成功引进并实际进驻工作的“海纳百川”人才奖励补助,由平台依托单位持平台批准建设或认定文件、人才相关证书或文件、人才引进工作经费证明、劳动合同等资料,向市科技局申报。
(二)技术研发平台主要提供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工艺、材料等的研发和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产业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服务,包括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
(三)“海纳百川”人才主要指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百人计划”和市“双百计划”人才。
(四)人才引进的时间应为2019年10月-2020年9月引进申请单位(人才申请认定的时间,应在引进到申请单位之前)。
支持方式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该平台人才引进工作经费,每成功引进一名国家级人才计划人才,奖励该平台10万元;每成功引进一名省“百人计划”人才,奖励该平台5万元;每成功引进一名市级“双百计划”人才,奖励该平台4万元。同时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操作: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定位“厦门市”-“部门服务”-“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技术研发平台引进人才奖励补助”-“在线办理”-“访问第三方网站”(i厦门账号登录)进行注册申报。所有材料扫描上传系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2日
咨询电话:202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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