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业项目新增货梯补助
截止时间: 2020-04-30

摘要
企业投资新建4层(含)以上标准厂房或将原有厂房改造升级为4层(含)以上,厂房总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对新增货梯给予购买价格(含安装费)30%的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享受本扶持政策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应在厦门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投资新建4层(含)以上标准厂房或将原有厂房改造升级为4层(含)以上,厂房总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新增货梯。
  (三)新增货梯购置发票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四)所建厂房须为工业项目所使用,厂房验收资料《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货梯验收资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间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五)申报货梯补助的,须为工业用地上建设的为工业项目所使用的工业厂房,工业项目的认定以各区(火炬)现场核实为准(可根据需要,要求申报企业提供工业用途的佐证资料)。
支持方式
  (一)对新增货梯给予购买价格(含安装费)30%的补助,且以申报截止日前已付款的发票金额核算。
  (二)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经发处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须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2020年厦门市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货梯补助)》。
  (二)购买货梯购置合同、购置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厂房验收资料《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且至少须有一份《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建设规模达1万平方米及以上;货梯验收资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原件在提交纸质资料时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申报企业,其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4月30日。
思明区 陈雅丽 联系电话:5818265 联系地址:思明区梧村大厦501
湖里区 高里芬 联系电话:5280681 联系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322室
海沧区 王雪春 联系电话:6581697 联系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320室
集美区 方建山 联系电话:6229968 联系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28室
同安区 苏 思 联系电话:7022319 联系地址:同安区银湖里71号森林防火指挥中心
翔安区 庄维林 联系电话:7880521 联系地址:翔安区行政中心8号楼411
火 炬 管艳君 联系电话:5380140 联系地址: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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