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和管理人才个税奖励、三高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
截止时间: 2020-07-31

摘要
本次申报包含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管理人才个税奖励和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两项人才奖励。
主要申报条件
  (一)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管理人才个税奖励
  (1)专业人才所属用人单位的行业领域应符合产业指导目录范围(附件6),由厦门市工信局确认;
  (2)专业人才在用人单位任职一年以上,且申报时在职;
  (3)专业人才聘任的年薪(税前)30万元以上;
  (4)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中层及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人才不包括:担任任何岗位职务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权);后勤保障、与主营业务无密切关联的行政管理岗位负责人;国企市管干部。】
 
  (二)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
  (1)人才所属用人单位的行业领域应符合产业指导目录范围且属于“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
  (2)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10万(含)以上;
支持方式
  (一)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管理人才个税奖励
  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的企业,经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其聘任的年薪(税前)30万元以上、担任中层以上技术岗位的专业人才,按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予以奖励,用于人才在厦购(租)房、购车、装修、家具家电购置、培训、未成年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支出。《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改委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牵头制定公布。
  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办理事项补充说明的通知》(厦委组[2018]151号)第3条第(2)项,对重点产业企业中层以上技术人才的个税奖励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层以上管理人才可参照办理。
 
  (二)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
  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的“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经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其聘任的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10万(含)以上的各类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在i厦门网(https://www.ixm.gov.cn/)“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法人账号”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无需再注册)、登录,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2.申报截止日期:因涉及年度汇算清缴,请需要申报的企业抓紧时间让人才做个人汇算清缴,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延长至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申报)。
 
  (二)提交纸质件
  1.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初步审核,并提醒“送交纸质件”,方可提交纸质件,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
  2.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湖滨北路61号市府大院东楼808室。
  3.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网上初审通过3个工作日内,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和管理人才个税奖励政策”首次申报人员
  1.《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重点发展产业人才个税奖励申报表》(点击下载附件7);
  2.用人单位对人才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岗位及企业符合产业指导目录的说明(请逐项文字说明并以附件形式提供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点击下载附件8);
  3.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点击下载附件9);
  4.用人单位所有岗位分布图(点击下载附件10),申报人员必须体现在相应岗位上(加盖公章);
  5.其它相关附件:
  (1)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已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的不必另行提供)复印件;
  (2)提供完整年度的已进行汇算清缴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收入申报情况汇总表。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人才的身份证件(或护照、台胞证)的复印件;
  (4)外文材料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5)材料以A4规格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盖骑缝章,一式一份。
  (二)“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和管理人才个税奖励政策”上年度申报已通过人员
  1.《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重点发展产业人才个税奖励申报表》(点击下载附件7);
  2.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点击下载附件9);
  3. 用人单位所有岗位分布图(点击下载附件10),申报人员必须体现在相应岗位上(加盖公章);
  4.申报人员岗位等情况有变化的,需提供变化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对应的材料(加盖公章);
  5.提供完整年度的已进行汇算清缴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收入申报情况汇总表。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三)“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首次申报人员
  1.《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重点发展产业人才个税奖励申报表》(点击下载附件7);
  2.用人单位对人才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岗位及企业符合产业指导目录的说明(请逐项文字说明并以附件形式提供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点击下载附件8);
  3.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点击下载附件9);
  4.提供完整年度的已进行汇算清缴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收入申报情况汇总表。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四)“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上一年度申报已通过人员
  1.《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重点发展产业人才个税奖励申报表》(点击下载附件7);
  2.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点击下载附件9);
  3.提供完整年度的已进行汇算清缴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收入申报情况汇总表。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工信局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  蔡凌婷/曾惠敏
  联系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府大院东楼808室
  联系电话:2896830/2896831
  E-mail: jxjrsc@xm.gov.cn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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