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第一批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征集和发布
截止时间: 2020-05-25

摘要
面向在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对列入目录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所在企业,在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和省级品牌培育示范、知识产权应用标杆(示范)的工业企业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主要申报条件
  申请评审的企业应是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
  征集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  
  (二)企业自主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对原有产品进行实质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关键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并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的产品,并在近三年开始上市销售的产品。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以上(自评),知识产权明晰,性能和质量可靠,符合节能环保安全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产品。   
  (三)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许可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四)近两年开发的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获得国家相关专利知识产权证书)优先征集。
  属于下列产品之一的,不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征集范围: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    
  (二)完全以进口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   
  (三)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
扶持重点
  重点新产品是指:
  (一)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产品。
  (二)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产品。
  (三)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根本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四)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能替代进口的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
  (五)认定为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
支持方式
  对列入目录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所在企业,在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和省级品牌培育示范、知识产权应用标杆(示范)的工业企业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对列入目录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借助省经信委工业服务云平台、微信公众号和自媒体以及各设区市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等平台进行多形式的宣传推广。定期组织开展新产品国内外展、促销活动,加大对新产品市场开拓、商业模式培育等的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及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征集和发布按照企业自愿申请、部门筛选、专家审议的原则和流程进行。
  企业要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申报表(点击下载),做到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其他相关评审材料清单),完成后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提交厦门市工信局。
联系方式
  请企业在5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含电子版两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和技术改造处。
  联系人:汤海婴、康少波;联系电话:2896745、289677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3室
  E-mail:xmjxjtzc@x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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