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奖励2类:一是开展技术交易的企业。按照已认定登记并实际发生的合同技术交易额进行兑现,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二是网上技术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按照其促成技术交易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一、奖励对象及范围
(一)开展技术交易企业奖励
1、厦门市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技术输出方(卖方)企业;
2、引进境外(包括港、澳、台、国外)技术成果在厦实施转化的技术引进方(买方)企业。
以上合同需在我市技术合同登记点登记备案。
(二)网上技术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奖励
在我市开展网上技术交易服务的平台运营机构。
二、奖励期限
(一)开展技术交易企业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产生的技术交易(以发票日期为准,发票中“名称栏”或“备注栏”应注明与经认定登记合同一致的项目名称或合同登记编号方可兑现,若发票中未见相同的项目名称或合同登记编号不予兑现)。
(二)网上技术交易平台运营机构
平台运营机构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促成的技术交易(以促成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支持方式
(一)开展技术交易企业
按照已认定登记并实际发生的合同技术交易额进行兑现,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给予奖励,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度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二)网上技术交易平台运营机构
按照其促成技术交易额增量部分的1.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开展技术交易企业
1、加盖合同认定专用章的《技术合同信息》原件扫描件;
2、发票、银行收款(付款)回单原件扫描件。
(二)网上技术交易平台运营机构
1、促成的技术合同原件扫描件;
2、发票、银行收款(付款)回单原件扫描件。
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
二、联系方式:
(一)审核机构电话:2031315、2022260、2027808
(二)科技局咨询电话:2052973
因今年技术交易奖励金采用线上申报,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请申报单位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政策解读和系统操作指南,同时添加“厦门市技术交易奖励群”(QQ群号:475448961),后续的相关通知及答疑将在群中进行。另,因申报量大,为了防止扎堆申报,请申报单位准备好材料后尽快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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